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示 及资格复审安排
一、笔试成绩公示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请按照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详见附件2024年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xlsx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21日8:00-5月22日18:00(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方式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好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交至邮箱beijingdi5shiyan@163.com,请关注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邮件名称为“序号+姓名+岗位+资格复审材料”,如“1+张三+1中学语文教师+资格复审材料”。
复审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按照顺序排列,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同邮件名。
(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1.应届毕业生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2024年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4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6)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2.京籍留学生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3)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4)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3.社会人员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其内的其他职业资格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5)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6)要求相应工作年限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等材料;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材料清单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留存,面试现场会进行再次核验。
(三)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提供复审材料,凡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复审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线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010-63355219 工作日9:00-16:00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2024年5月17日